原標題:養犬,你必須知道這幾件事
取消遛狗時限、規范遛狗行為、嚴格處罰標準……新修訂的《太原市養犬管理條例》對養犬人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時,也更接地氣、更人性化,并首次就“斗犬”“虐犬”“遺棄犬只”等問題予以明確。連日來,本報記者專訪市人大法制委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的相關負責人,請他們就條例修訂背景及亮點、執法管理重點等予以解讀。
-規范養犬:請從免疫、登記開始
近年來,我市養犬人數呈逐年增長態勢。數據顯示,2016年全市辦理犬證800余個;2017年犬證辦理數量翻了一番,達到1600多個;2018年辦理犬證1800余個。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相關負責人說,全市目前累計辦理犬證的數量大約有1萬個左右。保守估計,這個數量不足實際養犬數量的1/10。也就是說,太原市實際養犬數量至少在10萬只以上。與之相對應的,由于不規范養犬帶來的涉犬警情呈高發狀態,特別是遛狗不系繩、不及時清理狗糞、飼養大型限養犬只等行為,一直以來備受詬病,也成為養犬人和非養犬人之間矛盾沖突的焦點。
“在條例修改時,不贊成養犬的聲音有很多,說到底,大多是因為養犬人不規范養犬行為造成的。因此,對養犬行為各個環節予以規范,是條例修改的重要內容?!笔腥舜蠓ㄖ莆撠熑苏f。
規范養犬行為的第一步,不妨從對犬只免疫、登記開始。條例明確規定,“犬只實行免疫制度。養犬人應當將飼養的犬只送依法設立的動物診療機構進行狂犬病等疫病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證明。重點管理區域內養犬實行登記制度。犬齡滿三個月的,養犬人應當申請養犬登記?!?/p>
對犬只免疫、登記制度延續了原有內容,之所以保留,正是因為這項制度對于規范養犬很重要。在費用收取上也依舊沒有變化,仍然是“每只犬第一年收取管理費500元,從第二年起每只犬收取管理費100元。飼養絕育犬只的,從犬只絕育的第二年起減半收取管理費?!?/p>
市人大法制委負責人表示,法的生命在于實施。養犬人規范自身養犬行為,才是減少因養犬帶來社會問題的關鍵,除了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外,養犬人更應該按照條例規定主動履行養犬義務。
-如何養犬?新規更加細化
修訂后條例對養犬人攜帶犬只出戶的規定也更為嚴格: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攜帶;為犬只束牽引帶,牽引帶長度不超過1.2米;即時清除犬只排泄的糞便;主動避讓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制止犬只吠叫和攻擊行為;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期。
頗為方便養犬人的一點是,修訂后的條例沒有限制遛狗時間,這也就意味著養犬人全天都可以攜犬外出,但務必要為犬只束牽引帶,且長度不能超過1.2米,而且需要主動避讓行人、制止吠叫和避開電梯高峰期,對養犬人提出了新的要求。
對于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場所,除了常規公共場所外,條例規定還可以進一步擴大范圍,“管理者有權決定禁止攜帶犬只進入”,同時“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劃定本居住區內的犬只活動區域”。此外,條例還首次明確提出了“禁止組織、參與‘斗犬’活動”“禁止遺棄或者虐待犬只”。這些新增的內容都是在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時,人們針對生活中養犬遇到的問題提出的建議。對于這些變化,不論是養犬人還是非養犬人都認為更接地氣,便于人們遵守執行,兼顧了各方利益,受到歡迎。
-違法養犬:先教后罰、不改重處
此次重新修訂《太原市養犬管理條例》,減少了執法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對養犬違法行為實行單一數額的罰款,不設幅度,這成為條例的一大亮點。
條例修訂遵循了“先教后罰、不改重處”的人性化管理原則。一方面對違法較輕的行為作出責令改正并可處罰款的規定,另一方面對違法較重的行為,甚至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作出較高數額罰款、沒收犬只等規定。
“為了配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條例增加了現場開罰單的規定?!笔腥舜蠓ㄖ莆撠熑苏f,在重點管理區域內,外出不束牽引帶或者牽引帶超過1.2米,或者攜帶犬只進入禁止場所的,由公安機關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當場處50元罰款。違反這些規定3次以上的,將由公安機關處500元罰款,并沒收犬只。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人認為,條例規定個人在重點管理區域內飼養犬只未登記的,處500元罰款,并沒收犬只??梢哉f,這個處罰相比過去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其他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可以沒收犬只”要有力度的多。“都是硬杠杠,沒有區間,彈性執法空間少了,執法要求更嚴格?!?/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