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西山示范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抓實抓細各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發揮中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提出本意見。
一、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爭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活動,積極運用技術手段,加強線上業務服務,通過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提升服務便捷性和可行性,保障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順暢。鼓勵為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做好續貸服務。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允許其適當延期還款。(責任單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銀保監局、市金融辦)
二、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根據《山西省財政廳關于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做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醫療物資生產供應的通知》精神,對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中小微企業,按照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給予貸款貼息支持,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各負擔50%。對于疫情期間支持中小微企業有突出貢獻的金融機構,予以獎勵。(責任單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銀保監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三、進一步發揮地方金融機構作用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爭取盡快放貸。對確因疫情影響無還款能力的中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根據疫情影響適當延長追償時限,依法依規核銷代償損失。各小額貸款公司要回歸業務本源,加強服務“三農”、小微,在疫情期間做好信貸支持。創業扶持小額貸款公司、再貸款公司等特色小額貸款公司,要依托本職,提供專業金融支持。(責任單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四、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養老保險方面,繼續執行《山西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晉政辦發〔2019〕26號),相關政策從2019年5月起,企業養老保險費率降至16%。失業保險方面,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補貼標準按6個月的2018年下半年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年度平均參保職工人數實施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工傷保險方面,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我市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市各類用人單位繼續執行工傷保險費率下調50%的政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五、緩繳社會保險費
全市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2020年一季度社會保險費可延遲繳納,之后視疫情情況再做調整。2020年1至3月份應繳納的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可以延遲3個月補繳。即:從4月份開始,繳納本月并補繳1月份社會保險費,依此類推,6月份完成延期補繳手續。延遲繳費期內,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不征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六、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
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前兩個月房租免收、第三個月房租減半。國有、集體及享受過財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業創業載體,疫情期間應帶頭減免承租的小微企業房租。對疫情期間減免承租的中小微企業租金、管理費、物業費的創業基地,今后優先予以政策扶持。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產局〕
七、減免中小微企業稅費和延期繳納稅款
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八、加快兌現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優惠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各責任部門和財政部門及時撥付技術改造、科技、雙創、人才等專項資金。建立資金審核綠色通道,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年度預算的補助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符合技改扶持資金兌現條件的項目即時兌現;市級技改扶持資金已撥付到縣(市、區)的,力爭一個月內撥付至企業。為擴大防疫應急物資生產進行技改的企業,在2020年市級技改資金評審中予以政策傾斜。力爭2月底前落實2019年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各類后補助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九、加大清欠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賬款力度
加大各級政府和大型國有企業清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力度,嚴防形成新的拖欠。〔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市工信局、市國資委〕
十、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履職時,對中小微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采取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
以上政策重點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的3個月。
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太原市遵照從優執行。
本意見相關政策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會同相關部門解釋。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