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8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穩定就業崗位,我省再出招。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今年年底,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力度,“返還”標準適當放寬。
適當放寬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對由統籌地區政府部門認定的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堅持不裁員或符合裁員率要求的,返還標準可提高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到年底。
實施社會保險補貼。對通過“夜經濟”“小店經濟”等靈活就業的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其不超過實際繳費2/3的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對限額以上住宿餐飲行業,年繳納稅收200萬元以上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給予企業每人每月300元、不超過6個月的以工代訓補貼。
(責編:馬騰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