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省應急管理廳發布消息,我省印發了《山西省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以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
《方案》從加強源頭管控,規范化工園區,鞏固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風險管控,強化危險廢物安全監管,加強油氣輸送管道監管,精準治理、精準執法等7個方面,明確了19項工作任務,并且每項任務都明確了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共涉及發改、工信、公安、交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市場監管、能源、審批服務管理等10個部門。
《方案》指出,要編制完成化工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出臺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項目立項時,要建立聯合審查機制,要制定本地區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制定省級化工園區達標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開展園區評估和達標認定,未經達標認定的,不得新、改、擴建項目。要加強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強化特殊路段管控,加強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公共、物流園區等停車場安全管理,優化危險化學品運輸結構。要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監管體系,制定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指導意見。要完成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紅、橙、黃、藍”四級安全風險認定,制定出臺分級分類動態監管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