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起,我省對醫療機構名稱進行清理排查。對于申請登記含有協和、同仁、華山、湘雅、齊魯、華西等知名醫院相關字詞的,無相關授權的,一律不予登記。
此次重點清理使用可能產生歧義或者誤導患者的名稱,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醫療機構名稱,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其簡稱、國際組織名稱、跨國家名稱、“國際”字樣等情形。醫療機構名稱中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其簡稱、國際組織名稱、跨國家名稱、“國際”字樣的,要符合有關規定,并按程序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核準,未經核準,不得使用。對于違規命名的,依法指導其變更名稱。同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將逐步建立完善知名醫院字詞庫和名稱禁限用字詞庫。
對于醫療機構擅自使用知名醫院名稱標識的,利用違規名稱發布虛假廣告、欺騙或者誘導患者、夸大病情或者療效、價格欺詐的,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加大打擊力度,依法綜合運用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等信用監管手段,增加其違法成本。
(責編:馬騰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