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從省通信管理局獲悉,我省35家企業因未按要求履行2020年電信業務經營信息年報義務,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
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指無正當理由中止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接入未備案網站、違反實名制規定、不配合調查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名單。根據《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北京同仁堂山西連鎖藥店等35家企業因未按要求履行2020年電信業務經營信息年報義務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詳情可登錄全國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dxzhgl.miit.gov.cn/#/home)查詢。
(責編: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