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消息,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制定《關于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集中資源促進示范區生物醫藥產業集聚發展。
《實施意見》確定的支持對象為,在示范區注冊、納稅,從事藥品、醫療器械、細胞及基因等領域的生物醫藥企業和項目(使用財政性資金和區屬企業或平臺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除外)。對生物醫藥企業產生的地方財政貢獻額,按照最高不超過85%的比例進行獎勵,獎勵期限5年。
同時,給予多種配套支持。如,優先納入供地計劃,可以靈活選擇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后讓、彈性年期等供應方式取得土地;對符合標準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提供個人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獎勵,優先安排入駐免費人才公寓,享受戶籍遷入、子女入學、醫療體檢等服務;符合條件企業可享受0.3元/千瓦時終端電價優惠,支持通過其他多種渠道降低企業水、電、氣、暖、蒸汽等經營成本等。
示范區政府性基金和社會資本可聯合發起設立生物醫藥產業引導基金,由專業團隊管理,用市場化模式支持優秀生物醫藥企業發展。
(責編:馬騰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