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消息,我省進一步完善簡易注銷登記事項,便捷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退出市場。其中,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無需公示和提交承諾書。
省市場監管局、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省稅務局將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擴展至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市場主體。壓縮簡易注銷登記公示時間,公示時間為20天,市場主體在公示期屆滿之日起20天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
同時,實施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登記。2016年10月1日后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無需公示和提交承諾書。登記機關在接到申請后,在1個工作日內將個體工商戶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相關信息推送給有關部門,有關部門10天內反饋是否同意簡易注銷。對于有關部門無異議的,登記機關及時辦理簡易注銷登記。
有關部門將完善市場主體簡易注銷登記全程網辦功能,實現市場主體填報簡易注銷信息后,平臺自動生成《全體投資人承諾書》,除了機關、事業法人、外國投資人等特殊情形外,全體投資人實名認證并進行電子簽名。
(責編: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