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掛貨車高速拋錨,司機卻發現三角警示牌不知去向,只能拿水桶和安全帽充數,而且放置在距離故障車不到10米的地方。10月13日,高速交警通報了這起典型違法,并強調了三角警示牌的正確使用方法。
10月10日上午,高速交警一支隊七大隊民警巡邏至京昆高速公路石太方向東梁收費站附近路段時,發現一輛半掛貨車停在行車道內,車后不到10米處擺放著一只水桶和一頂黃色安全帽。
民警詢問得知,司機祁某由陽泉出發去東黃水拉水泥,途中電瓶發生故障導致車輛拋錨。祁某準備擺放三角警示牌時發現,三角警示牌已不知去向,只能拿水桶和安全帽充數。最終,民警對祁某未按規定擺放警示標志的行為作出了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借此提醒大家,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或事故后,要及時開啟雙閃、擺放警示標志,人員要及時撤離到安全地帶。警示牌要擺放在車后來車方向150米外的地方,若遇上雨霧天氣,距離還應更長。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車輛停在彎道,警示牌需擺放在彎道入彎前。
(責編:張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