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科研人員經費使用自主權,最新下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中提到,我省將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的經費使用中率先試行“包干制”。
3月18日,省科技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包干制”的試點項目范圍是自2022年起批準資助的山西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由探索類項目,包括:杰出青年培育項目、優秀青年培育項目、青年科學研究項目、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等四種類型。
試點單位應是在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科研管理規范,擁有健全的財務、資產、政府采購等內部管理辦法和內控制度,能夠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責任;社會信用良好,近三年內沒有因失信行為被有關部門納入黑名單,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行政處罰等。項目資金應當納入試點單位的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項目資金由項目負責人自主決定使用,無需履行調劑程序。
同時,實行項目負責人承諾制。項目負責人需簽署經費使用承諾書,承諾尊重科研規律,弘揚科學家精神,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認真開展科學研究;承諾項目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厲行勤儉節約,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
此外,試點單位是經費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完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制定經費使用“包干制”操作規范或操作流程等管理規定,并通過官方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