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消防安全領域容錯糾錯機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為廣大經營主體創造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市消防救援支隊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為抓手,著力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監管方式、規范行政裁量,全面推行柔性執法,針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當場改正的4大類37項消防違法行為實行包容免罰。
實際工作中,市消防救援支隊嚴格落實省消防救援總隊《關于在全省消防安全領域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的通知》要求,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符合太原市實際的《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針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當場改正的4大類37項消防違法行為實行包容免罰,事后改進,讓消防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為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市消防救援支隊通過業務培訓、執法監督、以案釋法等方式,提高全體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和業務水平,確保準確理解包容審慎監管的內涵,準確用好清單,做到“照單執法”,避免任性執法和隨意執法。市消防救援支隊還要求相關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調查取證、法制審核、處罰告知、處罰執行等環節,要使用文明用語規范表述所適用的法律法規,依法告知相對人權利義務和尋求救濟的途徑,樹立執法人員文明、規范的形象。
同時,鼓勵各消防救援大隊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加強柔性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并準確把握不適用情形,嚴格規范不予處罰程序,著力督促市場主體加強火災防范意識,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