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從1月24日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2018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呈現全面加快改善的態勢。與2017年相比,2018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平均下降10.8%。六項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均同比下降。其中, PM
2.5下降6.8%, PM 10下降1.8%, SO 2下降41.1%, NO 2下降4.8%, CO下降16.7%,O3下降2.2%,完成了省委提出的環境形勢比上年明顯好轉的要求。
2018年,我省完成全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重點區域禁止新增焦化、化工園區,全省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鑄造、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淘汰鋼鐵過剩產能225萬噸,焦化產能691萬噸。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1.8萬余家。持續推進清潔取暖工程,完成清潔取暖改造96萬戶,淘汰燃煤鍋爐5000多臺。打響柴油車污染防治攻堅戰,部署開展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污染治理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取締黑加油站點專項行動。淘汰老舊車1.95萬輛。全省93.7%的出租汽車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全省提前供應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大規模開展國土綠化,全年高標準完成營造林510.22萬畝。積極推進城市園林綠化,全省新增城市綠化面積2558萬平方米。大力推進綠色施工,強化建筑施工揚塵監管。加強秸稈禁燒管控,省人大常委會頒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目標,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在太原、陽泉、長治、晉城4個城市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范圍的基礎上,我省晉中、臨汾、運城、呂梁4市被納入汾渭平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區域。
在工作推進過程中,我省更加注重綜合施策。一是以環保督察推動問題解決。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緊盯不放、立行立改,并完成10個市省級環保督察“回頭看”。二是以考核問責壓實黨政主體責任。省委、省政府印發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并對進展緩慢的市政府進行了集中約談。三是以最嚴格最嚴密的法律制度和標準體系推進大氣污染防治。修訂《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頒布《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關于在全省范圍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將重點行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區域由國家確定的太原、陽泉、長治、晉城4市擴大到全省范圍。四是以“鐵腕治污”強化企業治污責任。開展查處違法排污百日專項行動和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2018年全省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6905件,處罰金額6.75億元,同比分別增加8%和15.5%。五是以經濟獎懲激勵責任落實。每月對各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獎優罰劣,共扣罰約3.74億元,獎勵約2.81億元。六是以精準治污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高質量協同發展。印發《關于嚴格禁止“一刀切”切實推進工業領域精準治污的通知》,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正確處理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堅持環保倒逼不動搖,不搞一刀切,做到精準施策。七是以信息公開傳導壓力。堅持每月通報市縣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在電視臺、報紙等當地主流媒體設立環境問題曝光臺,每周公開報道環境違法問題及查處情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形成了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氛圍。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全省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等方面問題仍然突出,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2018年我省有6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在全國169個城市中排名后20名。今年以來持續的重污染過程,增加了完成今年全年目標的難度。2019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攻堅之年,我省將繼續打好這場攻堅戰和持久戰,推進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任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