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從市有關部門了解到,為促進開發區更好地發揮開放引領作用和轉型發展主陣地作用,在報請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后,市人民政府授予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259項市級行政職權。目前,示范區政務中心正在開展人員培訓、設備調試等工作,即將投入運行。
此次授權遵循三大原則:一是應授盡授的原則。將市級權責清單中涉及經濟管理類事權,特別是關于投資項目的行政審批及大部分監管、處罰事權授予西山示范區行使。二是能授則授的原則。根據西山示范區申請,將能夠承接的部分市級市場準入類和資格資質類管理事權授予西山示范區行使。三是結合實際的原則。為充分體現西山示范區生態文化旅游的特色功能,授予部分文化體育、旅游交通等管理事權。
授權西山示范區行使的259項市級行政職權,按類型劃分共涉及6類。其中,行政許可88項,行政確認2項,其他行政職權34項,行政強制3項,行政處罰131項及公共服務事項1項。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土管理)、稅務局等擬在西山示范區設置派出機構的部門未列入此次集中授權范圍。授權事項涵蓋了大部分市級經濟管理行政事權和與西山示范區功能定位匹配的市級行政管理事權,能夠保障西山示范區獨立有效開展招商引資、發展經濟和履行日常經濟管理職責。
(責編:馬騰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