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人為當事人近親屬的,需提供近親屬關系證明,證明其與委托人有近親屬關系;訴訟代理人為當事人所在社區推薦的公民的,需提供社區證明,證明其屬于該社區……7月27日,市人社局公布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共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專項性工作證明事項57個。
據了解,我省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自去年啟動以來,試點單位在公布證明事項取消清單、保留清單的基礎上,對319項證明事項開展告知承諾制,共辦理相關業務32.2萬項,對于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產生積極影響。在試點過程中,形成了很多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做法,例如省人社廳率先在6項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和12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
本次市人社局率先公布的證明事項保留清單中,各項證明的用途、設定依據、索要部門、開具單位、辦理指南一目了然。法律方面的證明包括近親屬證明、社區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遺屬與死亡職工的關系證明、無經濟收入證明、死亡證明、戶籍注銷證明等,行政法規方面包括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規范性文件包括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等。
本次公布的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實行動態管理,人社局將根據法律、法規相關事項和實際情況的變化等進行動態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