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鼓勵市民創業就業,我市相關部門出臺政策:貸款購車專門用于出租運營的個人可申請我市創業擔保貸款。為有效擴大政策扶持范圍,完善和規范業務辦理程序,17日,我市針對貸款購車的個人進行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規范。
貸款購車的個人應向資格核實機構提交其貸款購車的有關證明,包括與銀行、汽車金融公司、出租車公司、網約車企業等簽署的貸款購車合同或分期付款協議等,貸款人應與資格核實申請人一致。“出租車車輛運營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記載的車輛所有人是出租車公司、網約車企業的,申請人須提供有關合同或協議,證明申請人對車輛或車輛運營收益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出租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在申請資格核實時已與出租車公司、網約車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不能進行資格核實申請。”我市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申請人通過審核后,須在“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知情承諾書”上親筆簽署“本人在太原市范圍內使用本人貸款所購車輛(車號晉A× ××)專職從事道路交通運輸服務”字樣并簽字摁壓指印。此外,出租車公司、網約車企業需持有太原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經營許可,貸款所購車輛應懸掛太原市公安交警部門核發的汽車牌照,服務范圍應在太原市行政區域內。
(責編: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