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公布的《太原市實施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試行方案》顯示,我市通過簡化、優化、標準化工業項目供地程序,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
“標準地”改革試行區域為太原中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清徐經濟開發區范圍內新增工業用地項目。在試行區域,縣(市、區)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全面實施區域節能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地震安全性評價等事項,并要確保具備項目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
“標準地”在土地交易市場履行出讓程序。企業競得土地后,按照具體項目標準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公開公示后即可開展設計施工,加快開工項目落地。縣(市、區)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對用地企業的合同履行、指標復核、承諾兌現等實施監管,按約定予以獎懲。
我市將建立“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信用評價體系和嚴重失信名單制度。信用評價結果作為企業享受差別化優惠政策的重要參考。對嚴重失信的用地企業,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對如期履約、示范效應好的企業,給予相應扶持。
(責編:鄢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