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省醫保局消息,本月起我省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今后對存在給回扣、壟斷漲價等行為的失信醫藥企業將采取適當措施,暫停相關藥品或耗材投標、掛網,嚴重失信的藥企將在集中采購中“出局”。
長期以來,醫藥領域給予回扣、壟斷控銷等行為,造成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虛高、醫療費用過快增長、醫保基金大量流失,加重人們的看病負擔。據悉,建立信用評價制度的目的,就是要發揮醫藥產品集中采購市場的引導和規范作用,對給予回扣、壟斷漲價等問題突出的失信醫藥企業采取適當措施,促進醫藥企業按照“公平、合理和誠實信用、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價格,促進醫藥產品價格合理回歸,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今后,醫藥企業參加或委托參加我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掛網采購、備案采購須提交守信承諾。對于未提交書面承諾的,自2021年4月1日起,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標或者掛網申請;自2021年6月1日起,其已中標或掛網的醫藥產品,如有其他企業保障供應或有替代品滿足臨床需要的,應予撤網。
(責編: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