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太原市人社局消息,我市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及相關待遇,從10月1日起實施。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關于調整我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我市統一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及相關待遇,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98元,月標準每人提高238元,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比例由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85%。與其相關的失業補助金等其他待遇同步調整,市級統籌范圍內的參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按太原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執行。 (李曉并)
(責編:張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