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為解決這部分人群在勞動關系認定、勞動報酬、勞動安全等方面權益保障的問題,省人社廳、發改委、交通廳、應急廳、市場監管局、醫保局、高院、總工會八部門11月2日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人社部等八部門<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確保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各項勞動保障權益落到實處。
依法履行用工責任
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條件成熟的可以訂立電子勞動合同。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企業用工應到縣(區)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企業應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拓展職業發展空間,逐步提高勞動者權益保障水平。平臺企業采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用工單位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平臺企業采取勞務外包、加盟、代理等其他合作方式用工的,平臺企業應合理制定平臺算法和勞動規則,并對合作的外包、加盟、代理企業進行監督,外包、加盟、代理企業應當履行用工責任。
保障勞動報酬和休息休假
企業招用勞動者不得違法設置性別、民族、年齡等歧視性條件,不得以繳納保證金、押金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以任何名義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物品。除與企業明確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未經企業許可不得到其他用人單位工作外,企業不得違法限制其他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勞動者在多平臺就業。
根據有關規定,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范圍。企業應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企業應建立勞動報酬合理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勞動報酬水平。
嚴格落實國家職工工時制度、全國年節及紀念日假期等規定,完善休息制度,合理確定休息辦法。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合理報酬。建立勞動關系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具體標準由雙方約定或者協商確定;沒有約定或者協商的,使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全面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
加大各種補貼力度
將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申請創業培訓補貼范圍。及時發布職業薪酬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等,為企業和勞動者提供便捷化的勞動保障、市場監管等政策咨詢服務,便利勞動者求職就業和企業招工用工。支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就業,并加大社保補貼等政策落實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平臺就業人員購置生產經營必需工具的,可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對通過平臺經濟就業創業的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按規定給予補貼。
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進一步拓寬其活動的場所和時間,依法予以豁免登記。
同時,在優化社會保險經辦、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加快綜合服務網點建設、強化工會作用、加強裁審銜接、加大監管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安排,2021年11月中旬前全面啟動實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