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外表時尚、口味豐富的電子煙受到了不少年輕消費者的追捧,甚至吸引了部分青少年購買。不久前,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了《電子煙管理辦法》,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并明確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該辦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電子煙的強監管時代,已經在路上。
3月17日,在位于旱西門街的一家品牌電子煙專營店,記者看到,店內展示的電子煙產品琳瑯滿目,數十種不同口味的煙彈更是讓人眼花繚亂。“如果只能銷售煙草口味,對我們影響很大。”該店負責人透露,電子煙產品中,煙草口味的煙彈銷量占比極低。新規實施后,很可能造成大量客源流失,店鋪將難以維持經營。“之前,可能是因為香精添加太多,有的口味已經停產。新規執行后,可以保留多少種口味,目前還是未知數。”
除了對口味進行限制,辦法還明確指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記者走訪鼓樓街、柳巷的多家電子煙專營店看到,每家店內都放置有“未成年人禁止購買及使用”等類似標識。“如果客戶看起來比較年輕,我們會要求他出示身份證件來證明自己成年。”其中一家店的工作人員坦言,電子煙是不允許在線上銷售的,實體門店經營也相對比較規范,但也有商家會讓客戶添加微信,不需要到店購買,直接信息溝通,快遞或送貨上門;這種方式可能會存在未成年人買到電子煙的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讓未成年人遠離電子煙,此次發布的辦法還提出,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應當依法向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或者變更許可范圍。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記者走訪中發現,目前銷售電子煙的門店基本上只有營業執照,均未辦理過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就此,記者電話聯系了山西煙草市場監管服務熱線。太原市煙草專賣局一工作人員回復,針對即將實施的辦法,我市正在加緊做前期引導監管工作。對于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審批,將按照細化的政策進行;針對“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的規定,也將嚴格管理,規范化執行,從源頭切實為未成年人創造“無煙”環境。山西省消協投訴中心工作人員也表示,電子煙作為一種快消品,有了明確的監管主體,銷售將更為規范,整個電子煙行業也將邁入有規可循的新階段。

















